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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胜原创 丨张红:法律服务产品化的思考

近几年,“法律服务产品化”的概念,在圈子里很火,似乎大家都在讲法律服务产品化,但尚未形成一个比较官方的解释,什么才是真正法律服务产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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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服务产品
正如罗翔老师所说,任何一个观点都会有至少三种学说,针对不同的法律问题,不同学者会有不同的见解或者学说,作为主流的学说一般是折中说,在法律服务产品化这个问题上,我认为的折中说是:一类法律需求的解决方案,其特点是有前车之鉴且可复制。市面上有很多对法律服务产品的理解,虽然法律服务不是实际的物品,但我们的法律服务实际上也是一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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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品化
“法律服务产品化”这一概念,很早前就有人提出来。但是实际落地的还在很少,甚至还是一张白纸,我们需要从零开始,得有自己的见解,并实际去设计方案。找到特定的法律问题,并根据需求做解决方案。
服务应该是有标准的。将法律服务转变成可复制的,以使律师能够在类案上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和更多的时间去处理其他更重要的事务。法律服务产品化,以求解决实际问题。可以这么做:创造这些可复制的法律服务,我们将服务本身进行分解成诸多环节,使其流程化。让公司面临或将面临的各种问题,从防范到事发解决实现流程化、标准化。
在法律服务产品化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困难。梳理标准上、践行上都会有困难。
实现产品化并不是要放弃那些高价的服务。要实现产品化的法律服务,对于律师、案源律师来说,了解内容比实现产品化之前要多得多。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不再是客户或潜在客户的需求情况,而是让客户或潜在客户了解我们。目标是做一个“开屏”的律师或律师团队,吸引有需要的客户,而不是假想客户的需求,胡乱捏造产品模型。

安胜原创 丨张红:法律服务产品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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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能实现产品化吗
我认为不是所有的法律服务都能或者可以产品化,也不是所有的法律服务都不能产品化。如果律途有关卡,那我们很多律师的瓶颈可能是百万的关,突破百万的瓶颈,会有更大的挑战在等着。单凭办案和几个或几十个顾问合同,是很难达到这样的极限,这需要我们用产品化去做赋能,可以突破律师的瓶颈。提升效益,法律服务产品化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试图让服务完全可以标准化,不管律师的执业经验如何,也不管是否更换律师,都可以达到同样的服务效果。产品化可以赋能,经验不足的律师也可以经办资深律师才能处理的案件,所以产品化是一把双刃剑,需要多方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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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律服务应该产品化吗
如果要有一个标准来衡量是否再做真正的“法律服务产品”,我觉得应该是:“你的法律服务产品能否有普适性?”倘若如此,法律服务能被做成产品吗?是肯定的。现实中的合同纠纷、同类案件律师函、法律培训等,这些都是法律服务产品。做出来后,可以有普适性,且无需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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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真的需要产品化
思考做法律服务产品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解决个性化的需求,而是为了以更低的成本去实现普适性,以解放我们的律师,集中精力去做更重要的事。我认为我们是需要去做这件事情的,所有的服务都需要定标准,但不是所有的服务,都要实现产品化。
只有一类需要且有可能真正进行产品或产品化设计,而我们把它做成产品的目的只有一个:把服务做标准、把成本降低、把效率提高。一旦成功,具有极大的价值:以一次成本服务更多客户;以更高效率服务更多客户;以更便捷式服务更多客户。
这将形成对专家型律师服务部分很好的补充。但产品或产品化有一个大前提—需求成规模,基数足够大。
如果不能找到规模化的需求,是不可能实现标准化的,开发产品的意义也不大。我们做产品或者产品化,为的是扩大客户规模;同时大规模的需求也是做成产品或产品化的前提。
分工合作应该是实现产品化的办法,将一类需求,最大限度地聚集到同一个或同一群律师手上,需要建立起公司机制,实现分工明确,从由专业律师做专业案子到由每个环节的负责律师做属于自己负责的环节的事,可以实现更专业更快速的处理案子。这也是实现产品化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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