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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胜法评丨“江歌,妈妈做到了” 江母诉刘鑫案一审宣判

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现刘某曦)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就此引发“11·3留日女生遇害案”。2022年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某曦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胜诉!


“江歌,妈妈做到了”


宣判后,江秋莲说:“现在我要去看江歌,把这个(判决书)带给她,告诉她,妈妈做到了。”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小安将带领大家一起回顾这位伟大母亲为女儿的维权之战。


安胜法评丨“江歌,妈妈做到了” 江母诉刘鑫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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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1

2016年11月3日

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某曦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就此引发“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2

2016年11月24日

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

3

2017年12月11日

此案将在东京开庭审理。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4

2017年12月21日

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5

2018年10月16日

江秋莲认为刘某曦在遇害案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文宣布将对其同学刘某曦提起诉讼。

6

2019年10月28日

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刘,立案成功。

7

2020年3与29日

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法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某曦生命纠纷一案。

8

2020年6月5日

江秋莲刘某曦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某曦方无一人出席。

9

2020年11月20日

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共检举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203万余元。

10

2021年4月15日

江秋莲刘某曦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2022年1月10日

江秋莲诉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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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结果】 



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锋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发经过、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法院对江母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对于江母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

 

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某曦的过程中遇害,江母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某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母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某曦赔偿江母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安胜法评丨“江歌,妈妈做到了” 江母诉刘鑫案一审宣判

江母发起请求陈世峰死刑签名活动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某,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某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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